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等要求,徐州大光涂料厂响应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对企业厂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徐州大光涂料厂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雪松
联系电话:15952148212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天永路18号西区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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