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标准)等要求,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贾汪分公司响应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对企业厂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贾汪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轩硕
联系电话:15162261154
通讯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6号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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