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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翠屏山北路南拟建幼儿园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9-6 9:07:00      点击次数:57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翠屏山北路南拟建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原乔家湖村,占地面积7089.4m210.63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原乔家湖村庄。2018年2月由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2019年7月,地块内开始拆迁,现已拆完平整。地块未来规划为幼儿园,为二类居住用地的服务设施用地R(22),属于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二、土壤及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处于翠屏山西侧半坡,地势较高,岩层以上无潜层地下水,故未布设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内土壤钻探深度最深为2.0米即见岩石;共送检9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指标涵盖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必测项目(表1中45 项)以及本次调查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锰、锌、铅、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中共有10种污染物被检出分别为:pH、重金属8种(铜、铅、镍、镉、汞、砷、锰、锌)、石油烃(C10-C40)。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各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河北省地方标准)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市地方标准)中相应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调查结论

基于现场采集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徐州市翠屏山北路南拟建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河北省地方标准)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市地方标准)中相应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规划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江苏通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工

联系电话:1536677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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